【新聞點評】賣啤酒好賺過販毒
信報財經新聞
2020年3月26日 上午3:52
「我發覺在348賣啤酒的利潤,是賣K仔、fing頭丸的十倍,而且不必提心吊膽,可以公開的賣。我何須在348販毒,擾亂自己的場所呢?」
這段說話,來自前348的士高老闆、曾因販毒被判監20年、改邪歸正並決志信主的洪漢義(Teddy)之回憶錄《社團大佬的愛與罪》,生動地形容了「賣啤酒」有幾好賺。然而,這裏說的利潤只是毛利,建基於鑽石地段的高昂租金。正因如此,在「禁酒令」下的酒吧、夜場比一般餐廳更難捱,難怪行業叫苦連天。
洪漢義經歷傳奇,是「黑二代」出身,其父為潮州軍閥洪傑波,曾參與對日抗戰,1949年後南下香港投身江湖。子承父業,洪漢義自言26歲就成為xx大毒梟,但在廉政公署成立後,於1984年被捕,判監20年。扣除假期後,洪漢義於1998年出獄,時年50歲,無一技之長,原擬重操故業,惟偕友人夜蒲了解行情之後,他逐漸發現,隨着本港經濟「中產化」發展,娛樂消費形態轉變,在夜場賣啤酒的「商業模式」更勝於販毒。
348的士高引證利潤和味
於是洪漢義夥拍友人投資逾3000萬元,在油麻地彌敦道348號(大華戲院舊址)開設348的士高,面積達2萬方呎,號稱亞洲最大disco,主打當時大熱的rave party狂野派對,成為千禧年代香港最「潮」夜蒲聖地,每逢周末,潮男潮女在彌敦道排隊輪候入場,蔚為奇觀。據洪漢義憶述,當時348不收入場費,主要收入來自賣酒,一支啤酒來貨價約4元,售價50元,毛利率達九成以上,「好賺過販毒」。
(筆者按:洪漢義關於348與販毒的陳述略嫌不全面。事實上,348當時毒品泛濫,屬警方重點掃蕩對象。或許洪漢義自己沒參與販毒,卻「隻眼開隻眼閉」,容許其他人在場內賣fing頭丸,藉此吸引年輕人入場狂歡。換言之,他旗下場所因為有丸仔賣,多少有助賣啤酒賺錢,可謂弔詭。)
售貨成本以外,夜場還有其他開支,例如當時348月租達70萬元,連同水電、員工薪酬等等,每月皮費逾150萬元。此外,在那個年代,夜場生意不是誰都可經營,若無勢力撐腰,隨時被人搗亂,很難站得住腳。據洪漢義稱,儘管他開設348時已算「撈正行」,但每次「吹雞」仍可號召逾千人到場。
俱往矣,348已於2008年結業,洪漢義在莫樹堅牧師感召下領洗信教,2018年因癌病逝世,終年70歲。近年來,本港夜場行業漸趨規範化、多元化發展,很多經營者都是「正經人家」,包括專業人士、富二代富三代等等。不過有兩點並無改變,一是賣酒仍然好賺(一線夜場啤酒售價已升至80元),二是租金依舊為最大開支。
禁酒令斷酒吧食肆米路
講到底,誰不知道酒吧門口轉右行幾步就有便利店,80元足夠買一打啤酒,坐在路邊隊到天光,為何還要擠進夜場,花十多倍價錢買同一支啤酒?皆因如同當年rave party,入場者醉翁之意不全在酒,而是為了享受場內熱鬧和歡愉氣氛,跟自己孤坐一邊自斟自飲又豈是同一回事。
顯然,經營酒吧等夜場最重要是地利,要讓顧客覺得自己身處最型最潮領域,方樂意掏出80元買一支啤酒;而這一支酒的價錢,大概有四成用來交租。須注意,現時能把啤酒賣到80元的只限於蘭桂坊頂尖夜場,同一支酒在灣仔駱克道酒吧可能只售40元,但租金也相應平一大截。
由此便不難明白,港府「禁酒令」何以激起行業這麼大反彈,甚至有多名行政會議成員公開唱反調,連「向太」也在微博大罵林鄭特首無能。事關夜場的固定租金佔成本比率較一般餐廳更高,何況餐廳起碼可轉型送外賣,酒吧卻不可能「外賣啤酒」(人們若要在家中飲,去便利店入貨便可)。所以如果被禁賣酒,全港酒吧危矣。
平情而論,蘭桂坊已成疫情傳播黑點之一,酒酣耳熱確容易攬頭攬頸親密接觸,特別是一些外籍人士仍對防疫掉以輕心,當局想藉「禁酒令」減少蘭桂坊等地夜場的人群聚集,不難理解,惟處理方式值得商榷。
借鑑英國「損失共擔」機制
港府或可借鑑英國當局,後者除了向受疫情影響的停工工人津貼八成月薪(上限2500英鎊,約合2.2萬港元,為期3個月),還頒令准許所有餐飲業延遲交租3個月,包括Burger King等大集團都表明將「用盡」此一政策,盡量保留現金捱過難關。租客遲交租,業主怎麼辦?英國政府同時准許業主延遲償還按揭貸款3個月,避免「攬炒」。至於銀行的損失,最終將由政府以減稅、津貼等方式予以幫補。總的而言,現在需要的是「損失共擔」機制,不能讓某些不幸的產業或環節獨自承擔最多損失,否則即使日後抗疫成功,整體社會及經濟也很難恢復元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