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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整车企业通常会在工厂附近设立中间仓,即三方仓,整车厂要求供应商将货物提前发送到第三方仓库,当需要组装时再从第三方仓库提取货物,完成组装后再进行开票和付款流程。但这种模式延长了供应商的账期,因为供应商需要等待整车厂完成组装并开票后才能开始收款流程。“比如车企今天(6月12日)用我的货物,一般我在5月就要将货物运至三方仓,6月12日货物进入车间理论上就可开具发票了,但整车厂往往从下月初,即7月1日才开票进入账期,再加上60天的法规账期,我们拿到结款也要到8月底。”刘勇表示,整车厂未将60天之外的大量时间计入账期,若此问题不解决,实际账期依旧漫长。
此外,核心大型企业还可能通过调节对供应商货品验收的时间变相拉长账期。通常情况下,货品运输至核心大型企业后,需经验收合格后开票进入账期流程。但部分企业可能故意拖延验收,导致货品虽已送达,账期却迟迟无法开始,整体账期被拉长。
... 现在的法规,坦白来讲没有很强的约束力,对直接造成的损失赔偿方案不是很明确。“我国还是一个人情社会,供应商若投诉车企,后续可能失去合作机会,如果关系搞僵了,他们有一万种办法治你,所以除非被逼无奈,一般不会选择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