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位知名黃姓棒球教練,2014年擔任小學棒球活動的外聘教練,他卻與當時就讀小六的12歲女童談師生戀,對外認女童作「契女」,3年內在住所、球場、旅館甚至車上性交達91次,而且還和女童肛交。至去年6月,黃男在女童家中性交,被她的母親當場撞見才揭發事件。新北地方法院考慮黃男認罪及無前科,而且兩情雙悅,考慮到他以45萬台幣(約11萬港元)與女童和解,及獲其原諒,故依兩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共判他徒刑3年,緩刑5年,免其即時牢獄之苦。
又係契女契上床,真係台灣最美風景就是人! 台灣法律真有趣!
42碎吃12碎
https://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784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