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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n 寫: Their team is so-called " 低O死"
... 他們要再參選,還要通過選舉主任的一關才能「入閘」。
按現行規定,任何人欲參選立法會均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監誓人為各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政府去年又新增要求參選人要簽署「反港獨確認書」。
在去年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主任先後取消了「香港民族黨」陳浩天、「香港民進黨」楊繼昌、「美軍帶路羊」中出羊子,以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人的參選資格,原因是他們或鼓吹「香港獨立」,或表明不擁護《基本法》。
事實上,他們部分人是簽署了「反港獨確認書」,有些則沒有。選舉主任表明會根據他們的言論及行為判定他們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因此,6名被DQ議員在去年宣誓過程表達的內容,亦可能成為選舉主任判定他們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理據。